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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具体有哪些情况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子女过继的程序有哪些?

添加时间:2021年11月14日 来源: 东莞房地产纠纷律师   http://www.bjslhssls.com/

 宋,东莞离婚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怎么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具体有哪些情况

社会生活中重组家庭不在少数,那些有带着子女重组家庭的,在法律上便产生了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并也可能因此具有抚养和赡养的义务。但是,并不是每个家庭都能够和睦的相处,那么他们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吗如果可以,又该如何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关于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能否解除的问题,现行婚姻法未明文规定。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及学理通说,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处理:

;1、因继父母子女一方死亡而终止。

;2、未成年的继子女,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终止其与继父母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3条的规定:“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如果继父母愿意继续抚养该继子女,生父母又同意的,可以允许。

;继子女已被继父母抚养成人,已形成的抚养关系不能因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而离婚自然解除。继子女对曾经长期抚养教育过他们的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其晚年生活费。

;3、协议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既然是一种拟制血亲,可以因协议而解除。

在继子女未成年时,经生父母、继父母协商一致,并经有识别能力的继子女同意,可以协议解除继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继子女成年后,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的也可解除。由继父母抚养长大的继子女,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应给予其必要的晚年生活费。

;4、诉讼解除。

当事人要求解除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是否准予解除。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因以下原因请求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人民法院可判决予以解除:

;生父母一方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生父母另一方或继父母不同意的,如果继父母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遗弃继子女的行为的。

;继父或继母不愿意对未成年继子女继续抚养教育,要求其生父母领回抚养,其生父母不同意的。

;成年继子女与继父母关系恶化,无法继续共同生活的。由继父母抚养成人的继子女,要承担丧失劳动能力、生活困难的继父母的晚年生活费用。

;5、生父母死亡时,继父母与继子女形成抚养教育关系的,不能自行解除。

继父母不得因未成年继子女的生父母死亡而停止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如继子女的生父母有一个还健在,要求将子女领回抚养的,要经继父母同意。双方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利益判决。如未成年继子女被生父母生存一方领回抚养,则继父母子女关系解除。如果在生父母死亡时,继子女已经由继父母抚养成人,无论继父母子女关系是否解除,继子女都应对继父母尽赡养扶助义务。

网站的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由上我们可以清楚的了解到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可以因为一方的死亡而解除,当然也可以是双方协商一致后解除,毕竟这只是一种拟制的血亲关系。要是您在这方面遇到了相关问题,还可以根据您的实际情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子女过继的程序有哪些?

现实生活中,在民间会有一种把亲朋之间将子女过继的说法,但是在法律上一般称之为收养,那么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子女过继如何办理呢具体需要什么呢让我们一起走进文章了解。

一、关于子女过继问题,什么是子女过继

什么是子女过继子女过继是一种民间说法,法律上可称之为继子女或养子女。关于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过继子女与亲生父母的关系等问题,我国现行《婚姻法》、《继承法》都等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发生过继子女与亲生子女之间的继承纠纷,故有必要对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作出合理的界定。过继子女的法律地位应依据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存在扶养关系、过继发生的时间以及过继时的约定来确定。关于过继子女和过继父母的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且双方存在扶养关系,则过继子女与过继父母的关系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有继承权,过继子女对过继父母应当尽赡养义务;虽然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前,但双方不存在扶养关系的,双方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如果过继发生在《收养法》之后,且未理收养登记的,则不论双方是否存在扶养关系,均不得适用婚姻法中的父母子女关系,双方互不存在父母子女的权利义务关系。从上可知,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

二、子女过继条件有哪些

子女过继的手续有哪些怎么办上面说到,有效的子女过继视为合法的事实收养。所以,下面参照我国《收养法》的相关规定,领养或收养孩子遵从以下规定办理子女过继的手续就可以了,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民政局或专业婚姻家庭律师。

1. 子女过继,被收养人条件。下列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 子女过继,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30周岁。收养人只能收养1 名子女,但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弃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共同收养。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另外,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法第四条第三项、第五条第三项、第九条、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对于民间的很多说法,其实在法律上是有一定的解释的。而且大多都是受法律保护的,所以我们需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填补自己的法律知识空缺,以便您在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的情况下,自身的利益受到侵害。当然,您也可以向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咨询,他们对于法律知识当然是很了解,处理法律案件纠纷也是相当有经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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