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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体现在哪方面 申请人身保护令应成为维权常态

添加时间:2021年10月30日 来源: 东莞房地产纠纷律师   http://www.bjslhssls.com/

  宋,东莞离婚诉讼律师,现执业于***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体现在哪方面

  很多事情都不是无缘无故就会发生的,总会有一些原因导致行为的发生。从多方面分析来看,产生家庭暴力的原因有诸多方面,下面,为大家介绍关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的诸多方面的表现,希望对大家了解家庭暴力有所帮助。


  一、观念错位


  贪恋婚外情导致家庭暴力。伴随着改革开放和时常经济体制的确立,人们的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一些人在各种传统的、现代的、本土的、外来的思想、文化、观念、习俗的激烈碰撞中,思想迷失了方向,道德观念特别是婚姻道德观念发生了错位。


  二、一些人性格扭曲、品行不端


  有些人没有家庭感,有不顺心的事就回家耍威风。不允许配偶与异性说话,配偶反抗,就会遭到家庭暴力。




  三、严重的男尊思想或女尊思想作祟引发家庭暴力


  以往人们常常认为大男子主义者往往喜欢打骂妻子,但是根据专家研究表明,女性化的男人往往更易实施家庭暴力。女性化的男人往往比较敏感,有时爱斤斤计较,尤其是长期受到妻子压制后,十分容易冲动,或者因为生活小事,对妻子大打出售,以此来满足其自尊心。


  另外,一些女性女权思想严重,处处以自我为中心,经常可以侮辱和贬低丈夫,有时还对丈夫拳脚相向,进而引发家庭暴力。


  四、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


  从历史发展来看,我国长期以来男尊女卑传统的夫权思想,在当前市场经济形势有所抬头;


  从社会角度来看,一是我国妇女的地位存在事实上的不平等,二是社会上多数人认为家庭暴力是家庭内部的事,清官难断家务事。


  五、有关部门对家庭暴力问题重视不够


  有些单位的领导认为家庭暴力是一般家庭内部事物,不予过问,不予干预。有的法官对与受害者因不堪忍受家庭暴力请求离婚的诉讼,一味调解和好不判决离婚,从而使施暴者更肆无忌惮地实施暴力行为。


  六、我国现行法律尚无配套的比较完善的预防


  制止家庭暴力的措施,缺乏执法监督制度。在立法上,保护家庭成员人身权利。制止家庭暴力的法律分散于各个法律之中,原则性强,可操作性差。


  七、在法律宣传和教育方面开展得不够广泛和深入


  许多公民没有意识到家庭暴力是侵权行为,是违法行为,而社会舆论对此采取宽容态度而未能给予及时的,大张旗鼓谴责,对施暴者没有威慑作用。


  以上,就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家庭暴力产生的原因的表现方面。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家庭暴力的相关法律知识,可以在网站上咨询专的律师。





申请人身保护令应成为维权常态

  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维权常态,应建立宣传教育制度、配合协调制度、问责制度,让家暴受害者可以及时、有效地寻求法律保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因无法忍受儿子多次对其施暴,78岁的杨老太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相关规定,向法院提出人身安全保护申请。日前东莞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


  反家庭暴力法自今年3月1日实施后,杨老太就拿起法律武器维权,这表现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依法治理家暴已成为人们新常识。


  事实上,家庭成员遭受家暴时会面临一个尴尬的困境,即随时可能会遭受第二次、第三次家暴。因为家庭成员总是要生活在一起,若没有特别的保护,受害者极易遭到施暴者的接连伤害。在此背景下,迫切需要对家暴中的受害者进行特别保护。而今,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有了法律撑腰,家暴受害者可以及时、有效地寻求法律保护,保护自身合法权益,这等于为家暴中的受害者撑起一片小小的晴空。


  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家暴受害者并非都愿意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因为一方面有些人认为申请保护令,是在宣扬家丑,怕人笑话,对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存在顾虑;另一方面,有些人本不想离婚,担心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被对方误解导致离婚;同时,由于民事诉讼要求;谁主张,谁举证;,收集证据成为申请人的一个障碍。另外,执行人身安全保护令时,还需要公安、妇联、民政等部门特别是居委会、村委会的大力配合。这些部门的配合情况往往会影响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实情况。


  鉴于此,笔者认为,应该建立三项制度,让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成为维权常态。即建立宣传教育制度,让法律家喻户晓,打消群众的顾虑,鼓励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儿童主动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建立配合协调制度,让部门联手治家暴,加大执法力度,杜绝执法漏洞;建立问责制度,对执行法律不力者,一律从严问责,决不姑息迁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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